重庆市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又名为渝中区第四人民医院,系重庆市二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,渝中区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、精神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、精神残疾鉴定医院,国家严重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示范单位,承担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,是重庆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。
中心现有职工152人,专科及以上文化占90%,专业技术人员121人,其中高级职称8人,中级职称26人,年门诊总量20余万人次。编制床位176张,床位使用率99%以上。中心设有精神科、综合科、检验科、健康门诊(重庆市首家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)等业务科室,拥有全自动生化仪、CRP、POCT、电解质仪、DR、彩超、脑电图、心电图等医疗先进设备,在管理上配备了数字化的监控和电子巡更系统。
中心组建了渝中区精神卫生防治综合管理网络,形成了以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(专业机构)—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基层医疗)—社区残疾人专干及病人家属(照护人员)共同管理服务的“三位一体”的管理模式。
中心始终坚持以“以人为本、服务健康、造福渝中群众”为宗旨,不断拓展服务领域,积极增强对患病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,提高各类精神疾病的诊疗水平,为渝中精神文明共创明天。
所获荣誉:“重庆市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”、“国家级优秀门诊”、“市级优秀单位”